日本自衛隊合法射殺喪屍?法律專家話你知:咬返佢就得
日本法律專家探討自衛隊能否合法開火對付喪屍,結論係:如果喪屍被視為「活人」,射殺可能構成謀殺;即使被視為屍體,都可能涉及褻瀆屍體罪。唯一合法自衛方式,竟然係咬返佢一啖。
正當香港人忙住準備萬聖節裝扮之際,日本嘅法律專家就喺度諗一個更應節嘅問題:如果喪屍殺到埋身,自衛隊究竟可唔可以合法開槍?據日本法律資訊網站《となりの弁護士放送局》嘅分析,答案隨時令你跌眼鏡。
分析指出,日本自衛隊嘅行動限制相當嚴格,同美軍「除咗戰爭罪行乜都做得」嘅原則好唔同。如果喪屍係本土病毒或真菌引起,問題就嚟喇——首先要搞清楚,喪屍到底算唔算「人」?如果佢哋仲係活人,射殺就係謀殺;就算已經死咗,開槍射佢哋都可能被控褻瀆屍體。
不過,法律專家亦提出一個灰色地帶:如果喪屍被判定為「屍體」,即係法律上屬於「物件」而唔係「人」,咁自衛隊就可以將佢哋當成危險野生動物咁處理,用槍械作為「工具」嚟消滅威脅,就好似對付哥斯拉嗰陣嘅做法一樣。
然而,SoraNews24嘅作者就反駁,認為呢個講法有漏洞。佢指出,日本法律用「死亡三徵」(心跳停止、呼吸停止、腦幹反射消失)嚟判定死亡,但喪屍明顯有心跳(會流血)、有呼吸(會發出叫聲)、仲有腦幹反射(會郁嚟郁去),所以佢哋根本唔符合死亡定義,仍然係「活人」。
結論係:日本警察同自衛隊唔可以隨便向喪屍開火,唯一合法嘅自衛方法,竟然係「咬返佢一啖」——即係用同等暴力回應。香港讀者或者會覺得呢個討論好離地,但日本法律嘅嚴謹程度,連喪屍末日都要諗清楚先開槍,真係夠晒「奇聞」。
資料來源:SoraNews24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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