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夫用掃地機械人捉姦 反被判囚5個月罰款15萬
台灣一名男子利用掃地機械人的鏡頭,錄下妻子出軌證據,成功向妻子及其情人索償50萬新台幣,但自己卻因未經同意錄影,被反告侵犯私隱,最終判囚5個月及罰款15萬新台幣。
台灣發生一宗荒誕離奇的婚姻官司。一名丈夫為捉姦,竟利用家中的掃地機械人遙距錄影,成功拍到妻子與情夫偷情證據,向兩人索償並獲法院判賠50萬新台幣,但諷刺的是,他本人亦因偷拍行為被反告,最終被判囚5個月及罰款15萬新台幣。
據《Oddity Central》報道,這名不願具名的男子與妻子於2021年結婚,婚後與父母同住,另有一間度假屋只在假日使用。2023年一次度假時,男子發現屋內出現一支陌生牙刷,心生疑竇,翻查停車場閉路電視後,發現一名曾載妻子下班的男子身影。他當面質問妻子,對方否認出軌,他當時選擇相信。
豈料三個月後,男子意外揭發妻子確有姦情。他原本想透過手機應用程式遙距啟動掃地機械人,跟妻子說句驚喜話,卻意外發現妻子與情人正在床上。他強忍怒氣,決定繼續錄影蒐證,畫面清楚拍到妻子擁抱律師情夫、赤裸在屋內走動,以及情夫坐在梳化上的情景。
憑着這段機械人鏡頭,男子入稟法院向妻子及情夫索償200萬新台幣。法官裁定兩人關係超越朋友界線,須賠償50萬新台幣。然而,妻子隨即反告丈夫非法錄影,指其侵犯私隱。
法院認為,雖然丈夫錄影證實妻子不忠,但婚姻義務不能凌駕個人私隱權利,他無權未經同意錄影妻子與情夫的私密活動。根據台灣法律,未經同意錄影或披露他人私事,最高可判監3年及罰款30萬新台幣,最終丈夫被判囚5個月,另罰款15萬新台幣。
事件在網上引起熱議,不少香港網民慨嘆「捉姦反被捉」,又指香港類似個案中,偷拍證據在民事案中未必可呈堂,提醒市民蒐證時要小心法律風險。
資料來源:Oddity Central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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